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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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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先打燕飞飞电话,燕飞飞却说她出差去了,要周末才能回来。

    李福根有些遗撼,又松了口气,燕飞飞说他们两个瞒着袁紫凤偷偷的来往,他总是揪着心呢,虽然对不起袁紫凤,但只要直接说开了,袁紫凤应该能原谅,这么偷偷的,最后给她发现了,才真不好收场呢,可燕飞飞坚持,他也没办法,现在不在,至少暂时躲过一劫吧。

    他是这么个性子,总是随波逐流,或者别人推着他走,主动性很差。

    李福根再又打袁紫凤电话,却仍然打不通,总是说关机。

    “可能在开会。”李福根也没多想,一个人去买了菜,到袁紫凤别墅,他当然有钥匙的,菜放冰箱里,冰箱上面,用磁铁夹压着一张纸,李福根一看,恰如一个晴天霹雳,整个人都懵了。

    纸条上写着一句话:我走了,所有的一切都留下,带走的,只有我的爱。

    没有署名,但李福根见过袁紫凤的字,而且这屋子,只有他跟袁紫凤有钥匙。

    这字条,自然就是袁紫凤留的。

    可是,为什么呢?

    “凤姐,凤姐。”

    李福根狂叫,上下三层楼都跑了一遍,没人,只在茶几上看到了屋子钥匙和一些收据合约水卡电卡什么的,她真的什么都留下了,只带走了她自己,和她的爱。

    为什么?

    李福根脑中嗡嗡作响,再拨电话,还是打不通,又拨燕飞飞的电话,燕飞飞好几次才接,问到袁紫凤,燕飞飞有些惊讶:“不知道啊,我周一还跟她一起吃了晚饭呢,她蛮高兴的啊。”

    燕飞飞不知道原因,也猜不到袁紫凤去了哪里。

    “她以前小时候,赌气出走,谁也找不到的,现在这么大了,天知道她去了哪里,不过她可能是跟你赌气吧,谁叫你连着几天都不过来,我还气死了呢。”

    她这话,让李福根深深自责,是啊,为什么就这么听话,袁紫凤让他两天不过来,他就真的两天不过来,女人其实是喜欢说反话的,要你不过来,其实是盼着你自己过来。

    “不对。”

    不过反过来一想,李福根摇头,袁紫凤在他面前,虽然有些装娇扮幼,但其实是个极为清雅大气的女子,细腻处如兰花,宽广处如牡丹,她或许会跟他撒娇,但绝不会为他两天不来看她而莫名其妙的失踪。

    到底是因为什么呢?她到底又去了哪里?

    李福根团团乱转,脑中突然电光一闪:“小花脸呢?”

    心中怦地一跳:“凤姐是个好女子,她即然收养了小花脸,就决不会丢下她,是了,她一定带走了小花脸。”

    “犬吠天下,找到小花脸和凤姐。”

    李福根立刻给红狐下令。

    “是。”

    红狐立刻跑到外面,汪汪汪一通狂叫,狗与狗之间,有时是呜呜的低语,就如人凑近了说小话儿,但急起来,就是大叫,好传讯息。

    它叫声才落,边上别墅就有狗叫,随即外面也有狗叫起来,这是有狗应和了,红狐再汪汪汪一通叫,传下李福根命令,寻找小花脸和凤姐。

    不是所有的狗都知道李福根是狗王,但是,狗这个东西,最热心了,所以红狐说要传个讯息,帮着找条狗找个人,只要听到的狗,一定会帮着传,而且如果附近没有狗的,还会远远的跑出去,一定找到狗,把讯息传下去为止。

    狗是热心肠啊,没见外国人都说:热狗!哈哈。

    不过没有准确的目的地,这么漫天撒网找人找狗,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李福根在别墅里心急火燎的等着,时不时的就拨袁紫凤电话,一直是关机的,红狐则在外面时不时的问讯,也一直没信号,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终于有消息传回来。

    袁紫凤跟小花脸在大骨镇,也就是袁紫凤的外婆家。

    李福根狂喜,跳起来,驱车直奔大骨镇,无论有什么理由,找到袁紫凤,就能问清楚。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凤姐原谅我。”

    李福根咬着牙,下了死决心。

    大骨镇在巨骨市,这是一个县级市,因为在地下发现过巨大的不知名的骨头而得名,山区较多,不过还好,路还算好走,也不算太远,不到两百公里,先有一截高速,然后一百多路,大部份也是柏油路,不过最后一截路就差了,李福根开了将近三个小时,才进了大骨镇。

    大骨镇是一个两山夹峙的小镇子,看上去到还比较繁华,马路从街中间穿过,两边到处都是摊子,车在中间过,比蚂蚁爬还慢。

    李福根心中急,索性下了车,镇上狗多,他随手就抓了一条狗,带路去袁紫凤外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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