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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四十三章 异界(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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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你拿着这个吊杆,”乌震把一根吊杆递给了庞小南,“把鱼钩抛到海里去。”

    庞小南照做了,然后老老实实的坐在船舷边,把吊杆固定在了船舷上,等着鱼上钩。

    鱼钩已经被乌震上了鱼饵,乌震交代道:“你看到鱼咬钩了,你就往上拉就行,很容易钓的。”

    而乌震自己,却在摆弄一个笼子,那个笼子是用尼龙绳做的,有点像是方方正正的一个箱子,庞小南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高科技?”

    “什么高科技,就是捕鱼笼。”乌震弄好了笼子,就把笼子丢进了海里。

    “笼子丢下去,我们就只要等鱼钻进去了,钻进去就出不来咯。”乌震悠闲的坐在庞小南的旁边,看着平静的海面,然后点燃了一根烟。

    “你怎么还抽烟,没见你抽过烟啊。”鱼还没有上钩,庞小南和乌震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我不怎么抽烟。”乌震吐出一个烟圈,白色的烟圈扶摇直上,最后散开成了一缕缕青烟,随风消散。

    “我在新布洛斯岛上都没有看你抽过一根烟。”庞小南很好奇,看乌震的架势,不像是不会抽烟的人。

    “那么紧张刺激的环境,谁有空抽烟啊。”乌震把烟递给庞小南,庞小南摇了摇头,“我啊,就是没事的时候抽一根,这烟都放在船舱里没带上岸。”

    “那你是没烟瘾咯。”庞小南自顾盯着自己的鱼竿,生怕错过了鱼儿上钩的时刻。

    “没有,”乌震摇了摇头,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一看就是一个硬汉,“我就把这玩意儿当成是零食,有就抽一口,没有也无所谓……”

    “快快快,快收杆!”突然,庞小南的鱼竿晃动起来,那鱼丝已经牵着鱼竿弯成了60度,乌震在一边看的真切,这是个大家伙。

    庞小南连忙冲过去抓紧了鱼竿,奋力的往回收杆。

    “靠,这家伙有点力气啊,不会是鲨鱼吧?”庞小南觉得咬钩的这条鱼十分凶猛,怎么拉也拉不回来。

    “鲨鱼是不可能的,不过肯定是大家伙。”乌震能从鱼竿的弯曲程度大致判断出咬钩的鱼是什么重量,他的海钓经验不是吹的。

    “诶,要不,我直接拉它上来,这点力气我还是有的。”庞小南的功力已经能一拳打几百斤的物体,拉个海里的鱼还是问题不大。

    “不不不,慢一点队长,虽然你的力气大,可是鱼竿经不起折腾啊,”乌震在一旁指导,他知道庞小南是新手,“你用力气大了,鱼竿和鱼丝可能会断的,那样就功亏一篑了。”

    “那我要怎么做?”庞小南手足无措的举着鱼竿,眼睁睁的看着那海里的鱼在海水里挣扎,却看不清到底是何方神圣。

    “你就这样绷着,别让鱼跑了,但是也别太用力,防止这个家伙狗急跳墙。”乌震隐隐约约看到了那条鱼的鱼鳍,有些兴奋,可能是个珍贵物种。

    “你的意思,是耗光鱼的力气,然后再拉他上来?”庞小南有些懂了乌震的意思,这是捡死鱼的做法。

    “队长果然是冰雪聪明!”乌震朝庞小南竖起了大拇指,讨好的笑了笑。

    在坚持了大约十几二十分钟后,两个人合力将那条大鱼拉出了海面。

    乌震兴奋的尖叫了起来:“靠,队长,我们发达了,这是蓝鳍金枪鱼!”

    庞小南钓上来的这条鱼,全身呈纺锤状,长达三米多,重达四五百斤,连庞小南这样的神人,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拉上来。

    “什么是蓝鳍金枪鱼?”庞小南看着地上活蹦乱跳的鱼,一拳砸了过去,那条鱼终于不再动弹,静静的躺在了甲板上。

    乌震喜滋滋的躺在了蓝鳍金枪鱼的旁边,大喊大叫道:“这是我有史以来看到的最大的蓝鳍金枪鱼,我们发达了!”

    “你先别说发达的事,跟我介绍介绍,它怎么就那么值钱了。”庞小南来了兴致,这条鱼确实很漂亮。

    “蓝鳍金枪鱼金枪鱼的一种。最大体长可达4米多,重达800多千克,一般常见1到3米。身体是纺锤形,粗壮,横切面近于椭圆形。吻部圆锥形,口大,上颌骨向后伸达眼睛下缘中下部。尾柄细,两侧各有1大2小隆起脊。体被细小圆鳞,胸部鳞片特大,形成胸甲。背鳍2个,相距很近。胸鳍短,末端到第一背鳍中部。腹鳍尖突分离。第二背鳍和臀鳍后方各有8-10个小离鳍。尾鳍新月形。背部青黑色,腹部银白色,尾柄隆起嵴黑色。第一背鳍黄色或蓝色,第二背鳍红褐色,臀鳍和离鳍暗黄色并带有黑色边缘。”

    乌震像背教科书一样的把蓝鳍金枪鱼的资料背了出来,作为海钓的爱好者,谁都对蓝鳍金枪鱼有着狂热的追求。

    “那它为什么值钱呢?”庞小南还是觉得乌震没有说到点子上,比蓝鳍金枪鱼大的物种多了去了,比如鲨鱼啊,海豚啊之类的,为什么钓到这个玩意儿乌震会这么开心呢。

    “物以稀为贵啦,就在一个月前,东京华强水产市场迎来了一条巨大的蓝鳍金枪鱼。在作为开市的重头戏之一的金枪鱼拍卖环节中,最大的一条金枪鱼被鱼生连锁店“寿司三昧”拍得,那条重达212公斤的蓝鳍金枪鱼的成交价为450万华元。”

    “哦,是吗?”庞小南眉开眼笑起来,“那我们这条鱼也最少值个四五百万咯。”

    “没错!”乌震拍了拍鱼的身子,“不是每条金枪鱼都能叫做蓝鳍,只有这种蓝色的很醒目的金枪鱼才能称作蓝鳍金枪鱼,而且还有品种的区分。”

    “为什么能卖这么贵呢,是吃了很补吗?”庞小南只知道贵的东西肯定有贵的理由,比如人参之所以贵,是因为它的药用价值很高。

    “有几个原因,首先是因为好吃,”乌震说到吃,也是咽了一下口水,“人们为什么愿意为这条鱼一掷千金呢?因为蓝鳍金枪鱼的鱼肉味道佳,将一条蓝鳍金枪鱼分解为食材的话,基本可分成大腹、中腹、赤身和腮帮四部,每公斤的售价也相应的按照的部位有所不同。”

    “哪里最好吃?”说实话,庞小南以前吃过生鱼片,但是不知道有什么品质的区分。

    “大腹是整个蓝鳍金枪鱼身上最稀少、肉质最肥嫩的部分。其中大腹部位的鱼肉油脂最丰厚,肉质细嫩呈粉红色并且入口即化,鱼肉有明显脂肪纹路和油脂香,价格最贵。中腹的口感虽然不如大腹,却是衡量一家寿司店水准的分水岭。中腹是一条金枪鱼的腹部和背部,在适度的脂肪层下是紧实的肌肉,口味次于大腹,颜色稍深,价格适中。赤身相比前二者更为廉价,一般人也能消费得起。赤身是鱼背部脂肪最少的肌肉,也是低卡路里、高蛋白质的部分,价格相比最便宜,是不少寿司店的首选。”

    乌震如数家珍,似乎是对金枪鱼的味道相当熟悉。

    “不过对于餐厅而言,无论是哪一腹,蓝鳍肚子上的脂肪含量较高的一部分肉,无疑都将会成为制作刺身的顶级食材。”

    说到这里,乌震又舔了舔嘴唇,显得饥渴无比。

    “好吃的东西那么多,鱼肉也有那么多种,这不是蓝鳍金枪鱼卖的贵的唯一原因吧?”

    “当然不是,还有因为它的营养价值高。”乌震深吸了一口气,虽然不能把这条贵重的蓝鳍金枪鱼填到肚子里去,但是闻一闻它身上那贵族的味道,也是让人神清气爽的。

    “蓝鳍金枪鱼肉中的脂肪含量可以达到15%,鱼肉中包含的不饱和脂肪酸比任何一种鱼都要高,并含有人体所需的八种氨基酸在内的多种氨基酸,富含维生素、铁、钙、碘等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好吃有营养就卖这么贵啊?”庞小南觉得不可思议,自然界的好东西多了去了,他心想有营养的东西也不止这一条巨大的鱼吧。

    “除此之外,蓝鳍金枪鱼所含的DHA和EPA也是鱼类中最多的,DHA对提高记忆力、预防阿茨海默症有很好的功效,EPA则具有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特殊功效,此外,需求增加造成的过度捕捞,也使得目前海洋中现存的蓝鳍金枪鱼数量骤减;加之蓝鳍金枪鱼寿命较长、成熟较晚,人工饲养几乎不可能,以及国际条约中的配额制捕捞制度,都是蓝鳍金枪鱼的价格之所以水涨船高的决定因素。”

    乌震又列举了几个原因,庞小南才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说:“不愧是鱼中贵族,不枉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弄上来,那我们要怎么吃呢,生鱼片吗?”

    “吃?”乌震一下没反应过来,“你疯了,几百万的东西,你说吃就吃啊。”

    “不吃我钓它上来做什么?”庞小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卖啊,上了岸把它卖了,我们一人一半,”乌震突然觉得有些失礼,“要不你七我三也行,你是出力的人,我是帮手,你意思一下就行了。”

    “你还真会想!”庞小南皱着眉头,似笑非笑的看着乌震,“我们九死一生逃出来,钱看那么重做什么,有吃就吃,别到时带不走。”

    “吃什么也不该和钱过不去啊,”乌震指了指海里,“我们不是还有个捕鱼笼吗?那里面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到时候我们吃它们不就完了?”

    “好吧,你说怎么办就这么办吧,反正这一船人的伙食交给你了,”庞小南转身离去,“至于这条蓝鳍金枪鱼,你看着办吧。”

    “是,队长!”听到庞小南不管了,乌震首先想到的是发财了,虽然这次执行任务也赚不少钱,但是这条鱼可是意外之财,怎么不比工资香呢。

    庞小南回了布洛斯之花的正前方甲板上,看到李易斯和小田莉玛聊的正欢。

    小田莉玛侧着头问李易斯:“你和庞小南是同学,他在学校有没有女朋友?”

    李易斯笑了笑,说:“我们算不上同学,只是校友,他有没有女朋友我不知道,不过他还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

    “就他那样,还受女生欢迎?”小田莉玛有些不信。

    “小田莉玛教授,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他一进学校就夺得了综合格斗大赛的冠军,按照现在时髦的话说,是优先获得了大学择偶权。”李易斯还清晰的记得在格斗大赛会场那些狂热的女粉丝对庞小南的崇拜,叫喊声都要掀翻了屋顶。

    “你们一个名牌大学,还整这些打打杀杀的比赛吗?”小田莉玛出自名校,名校都应该以学业为重,该被顶礼膜拜的应该是那些取得科研成就的学生。

    “我们是军校,军队就该尚武,虽然现在的战争以高科技为主,但是尚武的精神不能缺。”李易斯不同意小田莉玛的观点,“而且你看,我们进入新布洛斯之后,武器缺失的情况下,最后不还是得靠基本的身体素质吗?”

    “嗯,这倒是真的,”小田莉玛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要不是庞小南的武功高强,科考队还剩不下这些人,“你的功夫比庞小南如何?”

    小田莉玛没有太关注李易斯的打斗,但是她觉得李易斯的功夫不弱,外行看热闹嘛。

    “我比庞小南差远了,”李易斯摇了摇头,有些落寞,“他是武道巅峰,我才武道初阶,差了几个层次,这么说你可能不明白,这么说吧,10个我都不是他的对手。”

    “他这么厉害呢?”小田莉玛瞪大了眼睛,她以前只知道庞小南的功夫好,但是没想到有这么好。

    “你说他受女生欢迎,比你还受欢迎吗?”小田莉玛觉得李易斯虽然功夫差了一点,但是其他各个方面怎么看都要比庞小南强不少。

    李易斯笑而不语,这个问题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要说受欢迎程度,李易斯当然是学校里的明星,可是自从败给庞小南之后,好像庞小南更受欢迎了,庞小南的受欢迎是那种有人愿意近距离接触他的亲密无间的感觉。

    而李易斯的受欢迎,只是像个偶像一样,没有人会真的想和他做朋友。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比如说,庞小南的身边总是有不同类型的美女相伴。

    而李易斯的境遇,是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总有不认识的学生呼喊:“哇,李易斯诶!”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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