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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 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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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颇有一种溥仪去古玩店的感觉:我没系统地研究过,但我家里这些都很寻常。

    这枚簪子,不便宜,而且用料也不是普通的金银。

    再加上下粉条时的“豪情”,郑伯爷脚下还有两根粉条段子落在那儿呢,妇人也没捡起来再丢进去。

    江虎摇摇头,道:“抱歉。”

    这是直接拒绝了。

    郑伯爷默默地端起面前盛着水的碗,喝了一口水,他没说我会付银子的蠢话,很明显,这户人家不缺银子,或者说,不是很在乎银子。

    公主抿了抿嘴唇,道:“公孙将军可还好么?”

    江虎目光当即一凝,妇人则吓得不住后退,撞在了桌子上。

    郑伯爷继续喝水,神态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他连公孙将军是谁都不清楚。

    江虎舔了舔嘴唇,问道:“姑娘,你到底是谁?”

    公主没急着暴露身份,反而笑了笑,道:“想当年,公孙氏是虽说不是家大业大的名门望族,和屈氏这类比不了,但依靠着一手驯兽的本事,数代把持着御兽监掌事之职,多少大族权贵为了获得一头名兽而对其客客气气,可称清貴。

    没想到,如今却落到这般地步,当真是令人唏嘘。”

    江虎没去摸自己的刀和弓箭,只是拍拍手,道:“倒是有趣,没想到我躲藏在这里,也能被凤巢的人给找到。”

    “您多虑了,我不是凤巢的人,我家男人,也不是,我们,只是逃人。”

    “你以为,我会信?”

    公主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左臂上还有着凝固着的蜡,但完全可以透过蜡看见里头的火凤印记。

    妇人直接惊呼道:

    “皇族!”

    江虎有些迟疑地看向自己的妻子。

    妇人则对着江虎肯定地点点头,道:“是火凤印记。”

    江虎眼里露出了思索之色,然后,猛地伸手抽出自己的猎刀,不是指向公主,而是指向郑伯爷。

    郑伯爷依旧端坐在那里,神色如常。

    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这是专业练过的。

    不过,妇人似乎比这个男人,更有见识。

    “前日下山,听闻了我大楚刚前些日子刚发生了一件大事,说是一位燕国的伯爷,在屈氏和公主大婚那一日,当着众人的面,劫走了四公主殿下。

    真没想到,

    鄙人深居大山,居然能碰上大燕的平野伯。”

    郑伯爷将碗放下,打开锅盖,看了看,道:

    “不知道粉条煮好了没。”

    他是不打算插话的,让公主说就是了。

    对于如何当甩手掌柜这件事,郑伯爷也是专业的。

    “公主………公主殿下。”

    妇人先对着公主跪伏下来。

    江虎见状,目光里有些犹豫。

    公主也无视了江虎,转身,主动伸手搀扶起妇人,道:“敢问嫂夫人何姓氏?”

    “罪妇姓公孙,名玲。”

    “原来是嫂夫人出身于公孙氏。”

    “是,罪妇夫君曾是家父麾下亲卫,郢都之变那一夜,夫君护我离了京,躲入这深山中来。”

    “辛苦嫂夫人了。”

    公孙氏,世袭御兽监掌事,但却在近一年前的一天忽然消亡。

    消亡的原因在于,公孙氏追随的是大皇子,先皇驾崩后,大皇子率先起事,想要在京城也就是郢都率先发难,掌握朝政。

    公孙氏更是发动族内亲兵连带着不少御兽监内的妖兽加入,然而四皇子却早已得到了皇族禁军的效忠,数路皇族禁军直入郢都,加上巫正们也站在了四皇子身后,大皇子在郢都的叛乱可谓是被无情地扑灭了。

    大皇子被故意放出郢都望其继续吸引簇拥好一并收拾,而公孙氏,则在那一夜被灭族。

    妇人叫公孙玲,其父应该是公孙氏家主,也就是说,公主的亲哥哥,是眼前这个妇人的灭族仇人。

    江虎看着郑凡,缓缓地放下了刀,重新坐了下来。

    郑凡拿起勺子,见女人们没功夫,就自己开始搅动锅内,防止粉条打底。

    妇人虽是公孙氏族人,但真正有本事的,应该是这位江虎。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青蟒会主动避开他了,因为当年公主以自身火凤精血吸引来青蟒后,按照皇族传统,会将青蟒移交御兽监进行驯服。

    青蟒应该是感受到了江虎身上的气息,这才主动避开。

    所以啊,畜生终究是畜生,关键时刻就是靠不住。

    郑伯爷觉得,等回去后,那条青蟒得交给魔王们好好驯服一下,灌输点“忠诚”意识。

    然后,

    现在想来,

    那黄狗子,应该也是江虎自己的安排,等于是在峡谷那个位置放了一个哨卡,他听到动静后好出来应变。

    倒是个人才。

    江虎开口道:“阿玲,她是你的仇人,你一句话,我就杀了她,为你全家报仇。”

    郑伯爷摇摇头,叹息道:

    舔狗一个。

    但这条舔狗,应该是舔成功了,因为女人已经家破人亡,不和舔狗在一起根本就生存不了。

    明明自己在大楚也是罪人的身份,不得不东躲西藏,在看见大燕的平野伯后,竟然开口说的话是想帮媳妇儿报仇。

    这个男人,应该是没什么野心的。

    有野心的男人,在此时才不会去管妇人想什么,他想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至于这位妇人会怎么想,

    郑伯爷猜到了,

    郑伯爷相信,公主也应该猜到了。

    东躲西藏地在深山里生活,还不忘戴着首饰,做饭时也没留意到节俭过日子的细节,不知道自家男人下山采购一趟得冒着多大的风险;

    说白了,这位公孙小姐压根就不是踏踏实实过苦日子的人。

    “不,不报仇了,不报仇了。”妇人忙摆手,“都结束吧,都结束吧。”

    家族被灭之仇,她不想追究了。

    公主则道:“那是我皇兄做的事儿,与我何干?再说了,那会儿不都是各为其主,成王败寇罢了。

    何况本宫现在悔婚在先,已然是和我皇兄决裂,那笔账,再怎么算,也算不到本宫的头上。”

    “是,是,不怪公主,不怪公主。”妇人连忙道。

    江虎发出一声叹息,道:“公主这是想和平野伯去去晋地?”

    郑凡一边继续搅动着锅底一边笑道:“不然呢?”

    “我可以当没看见你们,那是因为我和摄政王有仇;但我不会送你们进山,因为我是个楚人。”

    “大家其实都是夏人,八百年前都是一家。”

    “呵。”

    江虎很是不屑。

    郑伯爷则开始捞粉条。

    公主手牵着公孙玲的手,对郑凡道:“相公,别光顾着吃,说话啊。”

    江虎则道:

    “说什么都没用。”

    郑伯爷一边吸溜着粉条一边在心里附和道:对,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反正你家不是你做主。

    郑伯爷吃了半碗粉条两片腌肉,放下了碗筷,

    道:

    “一,随本伯等入燕后,生活上虽说不能和当年公孙氏在郢都时相比,但本伯可以保证锦衣玉食,丫鬟二十个,仆役二十个,厨娘另算。”

    这大杂烩,煮得真不好吃。

    “二,本伯可对天发誓,保护你们的安全,在我燕境,凤巢的人,不可能放肆。”

    前两个,是生活上的。

    第三条,

    才是重头戏。

    “三,我大燕皇帝陛下会为公孙氏新建御兽监,设掌事之职,由江虎兄弟任第一任掌事,第二任掌事,则是你们的孩子,这一职,世袭罔替,重现公孙氏之荣光。”

    江虎怒目圆瞪,呵斥道:“休想!”

    公主身边的公孙玲却直接对着自己丈夫喊道:

    “好,我答应!”

    “……”江虎。

    郑伯爷继续捞第二碗粉条,不好吃是不好吃,但他是真饿了。

    江虎看着自己的妻子,劝说道:“阿玲,我们是楚人,怎么能投靠燕狗,我们………”

    “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公孙氏可是大楚贵族,怎么能做出这种………”

    “你现在是不是要逼我去死!”

    “私仇是私仇,国恨是国恨,燕人在玉盘城屠………”

    公孙玲摘下自己的发髻上的簪子,

    抵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看着江虎;

    先前淡然贤淑的妇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对美好生活有着无限憧憬的女人。

    公主则在此时补刀道:

    “连本宫都要入燕了,公孙氏入燕,又有何不可?”

    “对,公主说得对,公主说得对。”公孙玲仿佛得到了鼓励,簪子刺入自己脖颈,血珠子已经流出,嘶吼道:

    “江虎,你答不答应!”

    江虎咬了咬牙,

    郑伯爷低着头继续吃着粉条,

    江虎起身,

    后退两步,

    对郑凡拱手道:

    “参见平野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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